宣城市推荐全国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拟推荐对象公示
宣城市推荐全国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拟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131号)文件精神,在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市住建委党组研究,市人社局审核同意,现将我市推荐全国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拟推荐对象名单和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从2017年5月25日-5月29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5月2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会,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地址:市建设科技大厦16楼系统工会
邮编:242000,
联系电话:0563-3020549、2616517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会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