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夏渡新城二期及桂花园三期人防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宣城市夏渡新城二期及桂花园三期人防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宣城市安居置业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宣城市夏渡新城二期及桂花园三期人防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内容包括:夏渡新城及桂花园人防战时通信通风信号部分、通风空调安装工程等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2.2 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控制价:491806.3元,投标报价超过此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4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满足项目合理进度要求及甲方书面要求,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工期为准)。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的标准执行,并经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非外资企业,中国国籍法人代表,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有效期内)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人民防空与地下空间分会颁布的《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有效期内),企业登记地在安徽省的企业且在宣城市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公示,并提供备案情况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制作及安装能力。
3.2、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3.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3.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6、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3.7、财务:无。
3.8、其他:中标后企业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人防主管部门合同备案手续。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2日16 时00分,宣城市安居置业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地点: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七楼会议室 )。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宣城市安居置业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七楼
邮编:2420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63-3020308
招标代理:安徽同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美都大厦3楼
联系人:兰工
联系电话:18792241598
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请在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网站上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