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上半年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 示范工地(小区)名单的通知
建管〔2018〕321号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上半年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住建部安委办《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4号)文件精神, 我委积极鼓支持励企业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并通过组织企业现场观摩、开展现场检查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目前全市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氛围浓厚,取得较好成果,有力提高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管理水平。今年上半年,按照《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建管〔2011〕292号),开展了一系列标准化工地(小区)创建工作,经组织专家组现场复核评审,并于2018年7月23 日至2018年7月27日公示无异议,现决定:
一、授予“阳光中学1#综合楼”等14个项目为“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见附件1);
二、授予“香江金郡(东区)5#楼、8#楼”等20项目为“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称号(见附件2);
三、授予上述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称号(见附件1、2);
四、授予上述工程的部分项目总监为“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优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荣誉称号(见附件1、2)。
五、取消“中梁壹号院8#楼”、“宣城中梁壹号院19#、20#楼”、“宁国市山门中路家景园豪苑5#、6#楼”项目总监“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优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荣誉称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进一步总结创建示范工地(小区)经验和做法,按照《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评审办法》(建管〔2018〕282号),全面推进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工作,支持和鼓励企业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工地,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附件:1.2018年上半年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名单
2.2018年上半年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名单
2018年7月30日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安委办,市公管局,委建筑业科、审批科,委属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