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修订宣城市住房 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治 应急方案的通知
建管〔2018〕533号
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修订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治应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委属各单位,市规划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防治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造成的不利影响,按照省、市大气联席会议工作部署,依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方案》以及《宣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我委修订了《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治应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11月21日我委印发实施的《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治应急方案》(建管〔2017〕589号)同时废止。
附件: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治应急方案
2018年12月4日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大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