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外墙保温 系统建设监管工作的通知
建管函〔2018〕470号
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建设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建设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18〕253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建筑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加强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的监管,并对辖区已建成外墙保温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空鼓、开裂、脱落等质量问题的,明确责任,及时修缮,消除安全隐患。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建设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18〕2534号)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