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房地产
宣房网小程序 手机访问
首页 二手房 租房 小区 学区 房价 地图找房 资讯 工具 数据 公积金 发布房源 预售许可 求购求租
新房日/月 成交均价(元/㎡)
6735/6686
昨日/本月成交量(套)
17/602
存量房上月成交均价(元/㎡)
6172
当月成交量(套)
207
新闻列表 宣房新闻 社区资讯 本市动态 区县动态 部省动态 通知通告 工作动态 图片新闻 廉政教育 村镇建设 规划建设管理 民生工程 诚信建设 园林绿化 房地产协会 建筑业协会 规划公示 规划展示

宣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 排气道质量管理的通知

来源:市建管局 发布时间:2018/10/09 点击量:1193

建监〔2018〕19号

 宣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排气道质量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市规划区内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排气道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皖建质安〔2018〕2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如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质量管理,落实排气道工程质量管理的质量主体责任,消除排气道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保障使用功能。

    二、 排气道应进行整体设计,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三、排气道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关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严格进场验收制度。严禁使用可燃住宅排气道产品。

    四、监理单位应将住宅排气道质量纳入监理工作范围。

    五、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加强排气道系统施工质量管理,做好验收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六、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责任主体相关质量行为的监督。

 

    附件:《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排气道质量监督管理的的通知》(皖建质安〔2018〕29号)

 

 

 

2018年9月29日

推荐新闻
(宣城市清溪佳园小区13#、14#楼)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公示 关于优化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审批工作流程的通知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暨2019年第四季度全市建设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邀您参与!《2023年美丽中国建设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召开建筑工地应急演练观摩会的通知 (宣城琥珀新天地小区西苑1#楼、2#楼及1#商业楼)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公示 关于暂停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公告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