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加强临时用地复垦管理工作
为切实做好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管理工作,加强临时用地批后监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点发力,持续加强全市临时用地复垦督导工作。
一是压实责任,逐宗落实整改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局、各分局全面摸排,通过省临时用地管理系统用地监管功能和线下资料开展到期未复垦临时用地梳理清查,重点排查未落实复垦义务人、未缴纳复垦费用、占用耕地面积较大的超期未复垦临时用地,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列出任务清单,逐宗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是分类处置,限期实现见底清零。要求各地对使用期满临时用地项目,及时督促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抓紧开展复垦工作,限期完成整改销号。对存在超期未复垦的申请人,不予受理其新的临时用地申请。对已完成复垦验收、已完成建设用地报批或者不占农用地等情况的临时用地项目,取得土地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0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备案,并更新土地复垦信息。
三是常抓不懈,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将临时用地审批和复垦管理纳入市对县年度考核,建立及时通报和检查反馈整改闭环机制。持续加强工作调度,局分管负责人带队,相关科室(单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组前往各县市区开展现场督导,采取座谈交流、现场踏勘等方式,强化工作指导。加强刚性约束,6月底前辖区内超期一年以上未完成土地复垦规模达到应复垦规模 20%以上的县市区、园区,暂停审批新的临时用地,并对所在县市区局、分局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
各县市区、园区推进复垦工作成效明显,目前,全市已完成到期临时用地复垦面积达到应复垦规模90%。下一步,我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将持续强化临时用地复垦监管,把复垦工作作为临时用地闭环管理的重中之重,确保依法管理、依规使用、及时复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