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实施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我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方案》指出,我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加之异常气候频发和建设工程活动的加剧等因素,地质灾害呈多发趋势。市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县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752处。
《方案》明确了地质灾害防范重点防范区域为:切坡地段,道路两侧,山坳沟谷,旅游区、矿区、水库、河(湖)沿岸,建设工地和重要基础设施等。重点防范类型主要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重点防范对象为:集镇、村庄、学校、医院、工厂等人类活动聚集区;重点防范时段为:6-8月份。
《方案》指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一是明确职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树立人民至上、安全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做到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到位;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排查和核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住建、水务、交通、教育、卫生、气象、旅游、铁路等部门,对本辖区内重点地区进行一次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和排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个落实包括监测报警、应急疏散、抢险救灾等内容的预防措施,将“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有关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和住户;要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人和联系方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发现险情征兆,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地质灾害速报工作;加强切坡建房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民切坡建房的管理,严防农村居民因切坡建房造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加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三是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加大投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机制。五是强化监管,严厉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六是严明纪律,实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追究制。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定期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政绩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进行细化分解,组织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实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问责制,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因玩忽职守等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