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过期采矿权清理工作
为整顿规范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根据省国土厅《关于开展过期采矿权清理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4〕497号)要求,我局于今年5月份,组织开展了市、县过期采矿权清理工作。一是在国土部矿业权配号系统、国土门户网站和《宣城日报》上发布了《关于办理采矿权注销的公告》;二是及时将《关于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的通知》分别送达到采矿权已过期失效的相关矿山企业;三是要求相关采矿权人在公告期内,到市、县国土部门提交注销资料,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目前,采矿权注销公告期已过,我局将按照《矿产资源开发登记管理办法》和省国土厅有关要求,及时办理过期采矿权许可证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