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新修订《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处置办法》
为保障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各项措施的有效执行,建立健全廉政风险动态监控机制,努力实现廉政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的全覆盖,近日,市国土资源局新修订了《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处置办法》。
该《办法》是对该局干部职工在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中出现的廉政风险信息进行收集、分析、评估,对其中可能存在的错误苗头、错误倾向,向有关人员予以警示提示,积极采取预警处置措施,预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主要运用信息监测、定期自查、垂直抽查等手段,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干部职工在履行职责、业务工作、社会交往和个人重要事项等,局领导班子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党员干部在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情况进行了预警。
廉政风险预警处置实行“下管一级,分级负责”,主要有预警询问、警示诫勉、责令纠错三种处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