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围绕中心大局切实做好抓落实工作
一是坚持政务公开,强化服务意识。对外坚持政务公开,对内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凡来该局办事,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张椅子请坐,一杯热茶相送,一句热情问候。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做到急事急办,能办的事立即办,一时难以办好的事,跟踪服务主动办,切实做到首问负责,缺件材料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
二是坚持廉政勤政,创新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市重点工程、开发区建设、招商引资、节约集约资源等市委、市政府和省厅中心工作动脑筋、想办法。积极帮助服务对象解决“急、难、愁”等问题。全局实施便民服务卡,明确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服务内容,让服务对象一目了然。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市重点工程项目,主要业务部门上门沟通,提前做好服务准备工作,有关科室同步跟进,做到材料不在部门滞留,报批不在局内耽搁。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强化干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选用要求,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任用到重要岗位上来。以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干部奋发有为,全面提高国土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是坚持督查督办,强化责任意识。该局每两个月印发重点工作,局纪检监察室实行周督办工作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全系统工作调度会,由局纪检监察室通报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各县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依次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尤其对重点工作未按时完成的,单列报告任务进度和未完成原因、采取了哪些措施。对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由局办公室填写跟踪督办单,局纪检监察室逐件跟踪督办。
五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督办机制。为更好地做好督查督办和抓落实工作,该局党组研究出台了《宣城市国土资源局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该《制度》按依法督查、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保密的原则,规定了将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或交办事项,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决定事项,局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需督查事项,通过公开督查、催办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按立项登记—交办承办—办理反馈—立卷归档的程序来督办。要求各项工作均按照批示或交办要求限时办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或交办事项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落实情况,其他市级领导批示或交办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落实情况;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的决定事项从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告落实情况;对局重点工作任务实行周督查制度,承办科室(单位)必须在每周五前报告落实情况;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对于一项工作督查三次仍未落实的,由承办科室(单位)作出书面说明。若工作不力导致督查事项不能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行政问责或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