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承接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首宗建设用地获批
8月24日,我市承接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首宗建设用地——郎溪县2021年第四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获市政府审批同意。
委托下放用地审批权是省委省政府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7月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印发施行,将省级人民政府用地审批权委托给设区市、县级市和省直管县人民政府行使。
为确保承接用地审批权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按照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相关要求,我市积极推进有关工作。经市委同意,市政府8月16日正式出台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接省政府用地审批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宣城市承接委托用地审批权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将广德市、宁国市政府驻地以外的农转用审批事项委托下放给广德市、宁国市政府行使。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抽调骨干组成承接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工作专班,制定承接省政府用地审批权的审查工作实施细则,严格审查工作标准,真正做到“放权”不“放松”,并积极指导各县区开展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8月18日,郎溪县通过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申报郎溪县2021年第四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该批次用地位于郎溪县建平镇、梅渚镇和飞鲤镇,涉及拆旧区用地440亩、建新区用地409亩。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按程序立即开展审查会签,历时5个工作日即完成项目用地受理、初审、会签、补正、外业核查等程序。8月24日,何淳宽市长审签郎溪县2021年第四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我市承接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首宗建设用地正式获批。
目前,我市已正式受理8宗建设用地申请,各会签科室按程序在紧锣密鼓开展用地审查,确保我市承接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实现全市用地审批流程大改进、质效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