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出台《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制度》
为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监督,近日,市国土资源局出台了《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制度》。
该《工作制度》明确了巡查的对象,即县市区局党政领导及班子成员,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巡查重点内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的主体责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县市局);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违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规定精神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市区局);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事项。
巡查工作通过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听取汇报、受理信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进行。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督促及时进行整改。对了解到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经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报市局党组和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