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第一批成员名单的通知
建管〔2019〕362号
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第一批成员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根据《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人选的通知》(建管函〔2019〕316号),经研究,决定组建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并公布第一批成员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一)协助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技术标准、重点课题、管理政策的调查研究、论证和制定工作;
(三)参与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鉴定、认定、咨询、评审、研判、评估、培训等工作;
(四)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相关技术问题;
(五)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承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专家管理
(一)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专家库的管理;
(二)实行专家聘任制,聘期3年,聘期届满经审查合格的可以续聘;
(三)实行专家动态管理制,根据专家履职情况,解聘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无正当理由多次不参加主管部门委派工作的;
2.故意隐瞒与申报单位及被审查验收单位的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的;
3.在相关工作中不遵守保密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附件: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第一批成员名单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