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关心的不动产登记问题,答案都在这!----深化改革提速增效、创新举措便民利民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尚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沈泽源在宣城市政府网站与网民进行实时“在线访谈”,主题是大家关注的“深化改革提速增效、创新举措便民利民”。
1、
老旧小区办不了产权证怎么办?
2、 如何网上查询业务所需材料?
3、 哪些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办理?
4、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后如何补办?
5、 改扩建的如何办理产权?
网友“梅梅”:企业的不动产已办理首次登记并取得产权证书,但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过程时,发现存在擅自改建或者扩建的,如何办理?
杨尚飞:对于已办理过首次登记的不动产,如存在改建或扩建的情况,权利人应在取得合法的改扩建批准手续后,持相关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6、 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7、 无土地权属来源的如何办理?
网友“杨柳青青”:没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应该怎么办理?
沈泽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申请人持政府批准的文件、身份证、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到宅基地所在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8、 未成年名下的房屋可以出售吗?
网友“利齐码”:父母可以出售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吗?
沈泽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故此监护人须在出具处置房产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利益的承诺后,可办理转移登记。
9、 如何撤回转移登记申请?
网友“飞度大河”: 已经提交了二手房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现在想撤回申请应该怎么办?
沈泽源: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涉及买卖的转移登记应双方共同申请登记,撤回登记也应双方共同申请。
10、 加配偶名字需要什么资料?
网友“abc”:房产证上把配偶名字加上去,需要什么资料?需要什么费用?具体流程怎么走?
沈泽源:此登记为变更登记,需夫妻双方持以下材料到宣城市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申请办理:1.申请人身份证明;2.结婚证;3.夫妻间关于财产约定的协议;4.不动产权属证书;5.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文件精神,变更登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变更登记中涉及的相关税费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11、 宅基地如何继承?
网友“禾木”:农村老人去世其承包地、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
沈泽源:宅基地应随房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