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市级不动产登记再次提速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和省四最办《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对标沪苏浙,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经研究,自2019年6月11日起,再次压缩市级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详见附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63-2838905。
特此通告。
2019年6月4日
附表:
压缩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表
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抵押权登记(企业) | 即时办结 |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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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登记 | ||
异议登记 | ||
注销登记 | ||
更正登记 | 1个工作日 | |
换、补发 | ||
抵押权登记(个人) | 3个工作日 | |
转移登记 | ||
预告登记 | ||
变更登记 | ||
首次登记 | 5个工作日 |
说明:1.承诺办结时限不含公告、公示、查看现场和补正材料所需时间;2.批量业务和多种登记类型合并办理等特殊登记业务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