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建管〔2018〕285号
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宣城现代服务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市政基础设施类项目相关责任单位:
5月31日9时40分,亳州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2名工人在进行厂外沉井封底作业时被困,另1人实施救援同时被困,造成2人中毒窒息死亡,1人受伤;7月5日凌晨4时58分,宿州市泗县城北垃圾发电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2名工人在顶管施工过程中被困,造成2人窒息死亡;7月10日下午18时左右,滁州市全椒县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修复工程,施工过程中导致3名工人窒息昏迷,造成2人窒息死亡,1人受伤。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在我市发生,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皖建质明电〔2018〕1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立即开展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的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7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是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二)工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是防中毒、防窒息、防火灾爆炸、防淹溺、防坍塌、防触电、防中暑等安全教育培训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编制受限空间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情况;现场施工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施工”的程序情况;施工、监理单位专人旁站监控情况。
(四)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是编制应急救援方案、配备防护用品和通信器材情况,防控盲目施救造成更多人员伤亡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相关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过程中易发的受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管网施工土方坍塌、顶管作业涌水等事故类型,严格落实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作业,切实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监理单位的监理责任、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职责。
(二)深入自查,消除隐患。各在建项目应立即行动,从即日起由项目建设单位牵头施工、监理单位全面细致开展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形成三方自查报告(附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照片)留存项目部待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三)严格执法,从严处理。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对本地区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别是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等在建工程摸清底数、全面排查,对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要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开展自查流于形式、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力的企业要严肃处理,切实有效的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于7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以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文件形式报送我委。
2018年7月11日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安委办,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