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宣城市 规划区建筑工地防范第10号台风 “安比”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监〔2018〕16号
宣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宣城市
规划区建筑工地防范第10号台风
“安比”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监督组,市规划区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10号台风“安比”22日凌晨到上午在浙江一带沿海登陆,预计21日夜里到23日将对我市造成明显风雨影响,22日我市部分地区有暴雨。为更好地做好第10号台风的防范应对工作,经研究,制订了《宣城市规划区建筑工地防范第10号台风“安比”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宣城市规划区建筑工地防范第10号台风“安比”工作方案的通知》
(此页无正文)
2018年7月21日
抄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宣城市现代服务产业园区管委会建设监督管理站
宣城市规划区建筑工地防范第10号台风“安比”工作方案
为做好市规划区建筑工地第10号台风“安比”的防范应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按照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的原则,成立宣城市规划区建筑工地第10号台风“安比”防范应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葛 晨
副组长:张贤友、金锡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阚志远,办公室副主任:谢荣娇、吕蓉、叶常清、肖仁胜、宋飚、柯启勇、吕永桃
成 员:晋明山、夏季、徐平平、唐奇、桂烈金、陈以强、易怀印、曹叶成、刘大有、兰斌勇、黄勇、汪翔、刘诗杰、蒋旭日、周正平、吴杨杰、黄本祥、谭志红、朱刚、宗山田军、曹翰慧、仲君、丁勇华、郭超、郭帧、刘明真、郑磊
市规划区各一级、二级建筑施工企业
市规划区各在建项目责任主体
二、任务和职责
(一)做好建筑工地防台排涝工作
各在建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第10好台风“安比”的防范应对工作工作,要立即编制和完善工作方案,成立各项目防台风领导小组,并且立即召开项目部管理人员防台风布置会议,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同时在台风、暴雨期间,各建筑工地不得进行室外作业、高空作业,严禁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重点加强高处物料、脚手架、现场活动板房、简易棚架、起重设备、深基坑等重大危险源管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要在21日22时前做好现场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排查工作,要做到不疏忽一点、不遗漏一处。
各监督组负责督促片区内各在建项目做好第10好台风“安比”的防御和应急工作,及时传递、上报本部门、本辖区建筑工地相关雨情、灾情、救灾情况。
(二)做好信息预警工作
为做好这次台风期间防台信息预警工作,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及时通过微信平台(短信)群发相关预警信息,通知各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市规划区各一级、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各在建工程相关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立即编制应急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名单、物资清单、工具清单、值守清单,并可按照《宣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宣城市规划区建筑工地防汛排涝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监〔2018〕12号)文件要求上报的应急预案准备相应应急物资。
(二)各在建工程相关责任主体在第10好台风“安比”期间,须安排人员应急值班值守,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完成。
(三)局所有成员在台风期间必须服从委党组和局第10号台风“安比”防范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原则上不得请假外出,一切工作让位于防台抢险工作,确保防台工作顺利完成。否则,将根据委、局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