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等 重点工作的通知
建管函〔2018〕565号
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建设监督站,市规划区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8〕32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近期我委印发的《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和扬尘防治提升“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建管〔2018〕460号)、《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住建系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管〔2018〕532号)和《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立即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建筑工地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建管〔2018〕531号)等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做好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8〕3213号)
2018年12月21日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