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房地产
宣房网小程序 手机访问
首页 二手房 租房 小区 学区 房价 地图找房 资讯 工具 数据 公积金 发布房源 预售许可 求购求租
新房日/月 成交均价(元/㎡)
6735/6686
昨日/本月成交量(套)
17/602
存量房上月成交均价(元/㎡)
6172
当月成交量(套)
207
新闻列表 宣房新闻 社区资讯 本市动态 区县动态 部省动态 通知通告 工作动态 图片新闻 廉政教育 村镇建设 规划建设管理 民生工程 诚信建设 园林绿化 房地产协会 建筑业协会 规划公示 规划展示

《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处理办法(试行)》印发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发布时间:2019/02/18 点击量:606

 

日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此举将畅通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渠道,规范部受理和处理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工作,确保及时有效执法。
《办法》规定,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主要包括以12336举报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电子邮件、领导批办、下级上报、媒体反映和其他形式举报等七大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获取违法线索后,及时录入部国土资源违法线索管理信息系统。部执法监察局负责国土资源违法线索统一处理平台的统筹、指导、协调,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处理中心负责12336举报电话的接听、举报电子邮件等线索录入,部信息中心负责国土资源违法线索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
《办法》适用于对于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各类举报。其中土地违法行为有:非法批地、违法占地、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破坏耕地和其他土地违法行为。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有:非法勘查、开采;非法批准探矿权、采矿权;非法转让矿业权;其他违法行为。不属于国土资源违法线索的,接办人员应当向举报人作出说明,为其提供反映途径。
《办法》提出,部受理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分为一般违法线索和重大违法线索。一般违法线索采用定期转办方式处理,每周转办一次,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处理,并按季度向部违法线索处理中心反馈。重大违法线索经审核,采用交办、挂牌督办或派员直查方式处理。交办和挂牌督察要求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30日内向部提交核查报告;派员直查的,要20日内完成核查报告。在接到审查报告10日内,由部执法监察局提出审核意见。
《办法》规定,违法线索处理中心在受理举报50日后,可对外提供处理情况查询,举报人可凭举报线索编号拨打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查询举报办理结果。违法线索处理中心对违法线索按月、季度、半年和年度进行统计和分析,每月5日前将上月各类违法线索有关数据汇总并形成统计表,并按季度、半年和年度形成分析报告报部。
 
推荐新闻
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规范出炉 国土资源部以信息公开促依法行政 习近平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两拓”签署约束性框架协议 保护我国的优势矿产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20条”政策举措 服务全省经济运行向稳向好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