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召开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强化对普查阶段性工作成果把关,确保普查全面、真实、准确。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数据,决不能发生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的行为;要坚持“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的普查结果,不得对外发布;对在普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要按规定严格保密;要整合各类资源,充分利用已有的地理信息资源和专业部门的调查信息和数据,避免重复调查。要大力推广和使用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努力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减轻普查人员野外工作强度,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