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不动产登记现状情况分析
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整合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要求,全面推动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旌德县国土局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完成职责整合,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平台建设,顺利发证。现将情况分析如下:
一、不动产登记整合情况
市县编办分别制发了《宣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的批复》(宣编[2015]22号)和《旌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的通知》(旌编办字[2015]23号),明确了旌德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职能整合。2015年12月在县国土资源局加挂不动产管理局牌子,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设局长1职(正科级,由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副局长1职(副科级,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兼任);设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1名(副科级);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国土资源局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9名。
二、不动产工作推进情况
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设置现已完成,今年初相关人员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公,为稳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化工作进程,确保在过渡时期工作不断、不乱,暂设林权登记、房产登记和土地登记三个窗口集中办理不动产登记审批和服务事项。明确过渡时期统一受理、分开审核审批、统一登簿、统一收费、统一发证、统一归档的发证流程。从而达到简化手续,方便办事群众,便于中心人事管理。
三、不动产登记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的困难
1、不动产机构整合触动多方利益。
各登记部门都有自己的信息系统、登记程序和登记效力,而不动产统一登记涉及到法律制度、人员安置、各部门职能整合、重新洗牌分配问题,因此如何统一登记部门是要解决的一个非常困难的实际问题,是不动产登记阻力很大的重要原因。
2、信息资料整合难度大。
由于土地、房产、林地等不动产信息掌握在不同部门的手里,整合这些信息有协调上的难度,也有技术上的难度。过去一些纸质信息的登记和目前电子信息登记的标准不一;各地方自行建设独立的登记系统,对接的难度很大;过去经历了频繁的机构整合、职能调整,存在信息丢失问题。
3、登记人员知识结构需要完善更新
由于之前各个不同部门分散登记,登记人员所需掌握的专业知识相对狭窄,在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对登记人员知识面的要求更宽广,加强登记人员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方法的学习,提高人员综合素质是当务之急,以适应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新方法、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