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人大开展《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
8月18日上午,宁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学明率领市人大常委会成员、部分省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宁国市贯彻《土地管理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海螺集团宁国水泥厂废弃矿产治理项目区、港口镇补充耕地及增减挂项目区、港口镇西村新农村建设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西津街道罗溪海山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区和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宁国市委党校新址建设工地以及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并听取了宁国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汇报。宁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侯正茂参加汇报会。
近年来,宁国市高度重视《土地管理法》的贯彻落实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工作,尤其是在严格保护耕地、有序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防范地质灾害、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案件等领域成效明显,全市土地资源管理总体平稳有序,荣获“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和“全国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市)”,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国土资源局在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过程中所做的工作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绩。检查组强调,要宣传贯彻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科学合理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体制,巩固创建成果;要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执法,将违法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土地资源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做好用地保障,增强依法管地用地意识,切实解决好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关系;要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做好信息共享,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