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用地获国务院批复!
近日,宁国市收到自然资源部用地批复,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征收农民集体土地223.0014公顷的申请获国务院审批同意(批复文号为自然资函〔2023〕219号),标志着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按下了“加速键”!
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作为重大项目已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使用国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该项目涉及坝区、淹没区及安置区,用地面积大、安置任务重,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审批前,积极对接省厅、宣城市局以及发改委、水利局等相关单位,对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补充耕地、土地征收、利用、复垦、地质灾害和压矿审批、信访与违法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项目用地合法依规,历经宁国报安徽省人民政府转用审批、国务院征收审批,顺利取得用地批复。项目符合《宁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我市未来经济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下一步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项目落地落实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