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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购房做到“五要”
录入人员: admin
录入时间: 200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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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来自台湾的"移居上海大调查"结果显示,在已移居上海的30万台湾人中,已有29%移居者买房,尚未购房者中,43%打算在未来一年内购房。

      曾受理过多起台胞房产纠纷的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马永健律师认为,不动产买卖标的大、过程长、风险高、专业性强,为保障台胞顺利购房,安全交易,除关注相关法规政策外,还应把握好五大环节:

      一要摸清开发商情况。要对其企业信息、资质、注册资本及商业信誉等作必要的调查,尽量选择重承诺、讲信用的开发商。

      二要调查房屋相关信息。开发商需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了解房屋的权利状况,买预售房应认真比对房屋模型和房屋平面图等,买现房应亲临现场查看。

      三要谨慎签订买卖合同。房屋交付日期应具体、明确,逾期交房的合同责任应写入合同。对大产证、小产证办理时间及其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对面积误差、小区规划、平面布局变更以及房屋质量等要作出特别约定。

      四要规避支付房款风险。约定房款交由第三方监管,以避免开发商履约不力,防止购房者房财两空。实践中有购房者约定由律师事务所监管房款,双方都能接受。

      五要仔细验房收房。拿到交房通知时,先审查是否符合约定交付条件,最好请专业人士验房。开发商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对建筑面积、房屋质量、平面布局等要仔细查验,如有异议及时提出,并要求开发商书面确认,为以后维权留下证据。(记者 胡敏方) 
来源: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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