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建设部通报全国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70多个地级市因未实施廉租住房制被点名。
今日出版的《新京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建设部此次的点名可谓正当其时。虽然从1999年开始,建设部就陆续出台了一些廉租房的政策,但时至今日,廉租房建设在许多城市依然处于空白状态,实际上构成了对中央政策的消极抵制。
当下的中国,商业房产开发热潮的持久不退正使得城市的房产价格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严重脱离,对于广大中低收入者来说,若想在城市里得到一套遮风避雨的小屋,可能付出一生的辛劳也难以如愿。中低收入者居住权的无保障,损害了社会公平,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所以此时需要政府伸出干预之手,用国际通行的廉租房政策为中低收入者提供救济。很明显,那些在廉租房建设上“不作为”的地方政府逃避了自己的责任,违背了科学发展观以及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
人们注意到,70多个被点名的城市中,不少属于经济欠发达城市。但问题在于,越是经济发达的城市,需要解决的住房困难户越少;而经济越不发达,需要解决的困难户恰恰越多。不得不承认,经济欠发达城市的政府财政可能很不宽裕,但是,经济上不发达也意味着物价、劳动力成本的相对较低,意味着这些城市在同样规模的廉租房建设上,花费的成本要远低于北京、上海、广州这些发达城市,更何况目前不少落后地区能拿出钱来建大马路、大广场,为什么不能拿出钱建廉租房呢?所以,经济欠发达不能成为这些城市免责的充分理由。
不过,未实施廉租房制的城市固然需要关注和批评,但这是否意味着已实施廉租住房制的城市就做得非常完备了呢?答案是不容乐观的。
目前,北京、上海等地的廉租房建设虽走在了全国前列,但相对于这些城市的人口规模来说,它们的廉租房“蛋糕”还是太小了。而在国外,廉租房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福利政策,所以国外的廉租房建设规模是很大的,例如,上个世纪韩国政府在三年间就建造90万套低价租屋提供给低收入家庭。同样在上世纪,中国的香港地区公共房屋居住人数高峰时曾占居民总数的近一半。
此外,近年来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一次次放宽廉租房申请条件,但这些城市的廉租房“门槛”还是有些过高。尤其目前几乎所有城市都把数目庞大外来人口排斥在廉租房申请之外,这显然有失公平。外来人口生活在城市的底层,收入微薄,福利也极不完善,所以他们无疑也是最需要廉价租房的人群。其实,只要凭纳税证明,城市里的任何人都应该可以申请廉租房,类似的做法在许多国家都有,没有必要依据户口将国民区别对待。
还需要指出的是当下许多地方对于廉租房制度的变通做法,即以租房补贴代替廉租房建设。房租补贴虽然不需要巨额的一次性投资,短期成本相对低得多,但由于需要持续的投入,它的长期成本会比廉租房高得多。大面积、长期推行租房补贴实质上是把本届政府廉租房建设的任务往后届政府推,而随着物价的走高,廉租房建设越拖后,其所需的代价也就越高。
可以说,目前国内城市廉租房建设还处于一个初级阶段,存在不少问题。但是,只要“人人有房住”的理念逐渐取代“居者(拥)有其屋”的传统观念,只要把廉租房建设作为各级政府政绩的重要考核内容,穷人在城市的“宜居”将不再是梦想。
北京市建委:廉租住房制度将以租金补贴为主
北京市已有14351户家庭得益于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部在《关于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的通报》中表示,北京、上海、河北等省(市)基本实现了对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3日,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廉租住房制度将以租金补贴为主,适当收购和建设一些小户型住房。
中国大部分城市已建立廉租房制度
目前中国已在76%以上的地级以上城市中实施了廉租住房制度,全国近有33万户最低收入家庭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经济适用房是画饼充饥 廉租房才应一夜成名
首先,住房需求并不等于买房需求,也就是说,有房住并不等于要有自己的房住。即使发达国家也不是人人都有自己名下的住房,也不是所有买得起房的人一定会去买房。如果用交通需求来作比较,租房买房好比坐出租车和开私家车,这里面有一个所有权的重大差别。如果套用经济适用房的逻辑于交通的话,那就是“行者有其车”,等于通过减免税收、价格管制等政策让“穷人”、“老百姓”买得起夏利,这自然会刺激那些甚至“宝马级”的富人伪装成穷人抢购。当然,拥有产权后,是自用还是出租出售用于牟利就谁也管不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