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建设部87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委组织人员对2006年6月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这两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对审查意见有疑义的,企业可以书面说明理由并补充相关材料原件,对原申报条件进行解释和说明。补充材料需按原资质申报渠道补送。
其他单位和个人,认为申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情况的,请提交书面举报材料,单位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的应署名,并附联系方式。
公示截止时间为2006年7月24日。
联系地址:宣城市鳌峰东路6号 邮编:242000
电话:0563-3010557
附: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